索引号: nfqrmzf-2025-00778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意顺山居住宿有限公司住宿餐饮项目》项目备案证明 主题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9-16 成文日期: 2025-09-0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本溪意顺山居住宿有限公司住宿餐饮项目》项目备案证明

发布时间:2025-09-16 13:50:21 【字体:


项目代码:2509-210505-04-01-763260




本溪意顺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本溪意顺山居住宿有限公司住宿餐饮项目》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具体项目信息如下:

一、项目单位:本溪意顺物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本溪意顺山居住宿有限公司住宿餐饮项目》

三、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解放村一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332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分期实施,主要建设餐厅住宿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停车场等,配套给排水、供暖、绿化等。

五、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

经审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请抓紧履行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建设程序。本备案证明不作为项目开工的依据,只证明该项目向备案机关进行了项目信息事前性告知,项目单位需完成规划、土地、环评、安全、节能、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作出延期开工说明。若上述备案事项发生重大变化,请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并告知备案机关。

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