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fqrmzf-2025-00778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意顺山居住宿有限公司住宿餐饮项目》项目备案证明 | 主题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 发布日期: | 2025-09-16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本溪意顺山居住宿有限公司住宿餐饮项目》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代码:2509-210505-04-01-763260
本溪意顺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本溪意顺山居住宿有限公司住宿餐饮项目》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出具备案证明文件。具体项目信息如下:
一、项目单位:本溪意顺物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本溪意顺山居住宿有限公司住宿餐饮项目》
三、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解放村一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332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分期实施,主要建设餐厅住宿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停车场等,配套给排水、供暖、绿化等。
五、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
经审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请抓紧履行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建设程序。本备案证明不作为项目开工的依据,只证明该项目向备案机关进行了项目信息事前性告知,项目单位需完成规划、土地、环评、安全、节能、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作出延期开工说明。若上述备案事项发生重大变化,请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并告知备案机关。
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09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