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4-00672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2024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及计划安排情况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2024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及计划安排情况
2024年省、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省级40万元、市级计划100万元、区级20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衔接资金使用方向、各街道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量,拟计划确定资金分配及实施项目,现将使用计划汇报如下:
一、区级统筹使用资金12.2万元
1.“扶贫资产”保险项目4万元(区级衔接资金):对各街道已形成的扶贫资产项目实施保险,解决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及收益率低问题。
2. 医疗扶贫项目预估3.2万元(区级衔接资金计划):用于缴纳2024年区级财政承担为脱贫户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医保中心未反馈应缴纳金额),如发生缺口部分另申请财政拨付。
3. 金融扶贫项目5万元(区级衔接资金):参加“防贫保”保障脱贫户、监测户290户492人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市级监测标准8500元。
二、街道使用资金7.8万元
1. 就业帮扶项目3.3万元(区级衔接资金):用于各街道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岗位补助、缴纳人身意外保险及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等,解决就业增收问题。其中:南芬街道1.2万元、思山岭街道1.3万元、下马塘街道0.8万元。
2.“雨露计划”项目1.5万元(区级衔接资金):用于建档立卡户中就读于中、高等职业类院校实施“雨露计划”的教育补助。其中:思山岭街道0.6万元,下马塘街道0.9万元。
3.“五小产业”到户项目3万元(区级衔接资金):思山岭街道1.8万元、下马塘街道0.9万元、南芬街道0.3万元。用于脱贫户、监测户通过“五小产业”项目实施,发展庭院经济,促进稳岗就业,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三、产业扶贫项目使用资金140万元(省级40万元、市级计划100万元)
1.思山岭街道债权注入企业中泰矿业(云新矿业)产业帮扶项目,共计63万元(省级13万元、市级计划50万元),计划收益5%。街道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
2.下马塘街道债权注入企业本溪昌泰石材有限公司产业帮扶项目,共计63万元(省级13万元、市级计划50万元),计划收益5%。街道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
3.南芬街道债权注入企业南芬村刷车厂产业帮扶项目,共计14万元(省级14万元),计划收益6%。街道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
注:区级可根据街道识别监测帮扶对象人员数量适当调整资金及使用方向
本溪市南芬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