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1-00156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 2021-04-08 成文日期: 2021-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本南水停字[2021]第2号 发布时间:2021-04-08 14:12:59 【字体:小 大】 本溪鑫鼎铁选厂:经查实:你单位在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程家村亮子沟段大石河内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一章第七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1、停止取水2、三日内拆除大石河内的取水设施恢复河道原貌,逾期未整改,我局将依法从重处罚。 南芬区水利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