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6-00554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行业私自 收案收费问题投诉举报公告 主题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发布日期: 2026-10-21 成文日期: 2026-10-21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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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行业私自 收案收费问题投诉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13:38:55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从严整治私自收案收费违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一、受理举报违规情形

(一)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委托,绕过律所、法律服务所私下接案,不办理委托登记、不签订机构委托合同;

(二)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私自收取服务费、办案费,不经过机构财务统一收费,不开具正规票据,收费不入账;

(三)以法律咨询、跑腿代办、协调关系等名义,额外向当事人收取财物;

(四)法律服务机构采取承包、挂靠、提成包干等方式,放任从业人员私自收案收费;

(五)以生活会见不代理诉讼为名,不签订委托合同;

(六)办案无登记、无合同、无票据、无归档,业务不留痕等违规执业行为。

二、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

南芬区司法局监督举报电话:024—43839365

来信来访举报

邮寄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南芬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收,邮编:117014

来访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南芬区司法局二楼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举报提示

举报请如实说明被举报机构、人员、违规事实,并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留下联系电话方便反馈核查结果。我局对举报线索逐一核查,查实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

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