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6-00325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4-24 成文日期: 2026-04-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发〔2026〕3号
关键词: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4 20:47:05 【字体: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驻区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秦学兵:区委副书记、区长,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全区招商引资、审计工作。

分管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审计局。


沙  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金融、财税、应急管理、消防、营商环境建设、统计、国防动员、民营经济、信访、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信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市政公司。协助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档案、税务、金融监管分局、驻区金融机构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协调副区长之间的工作。


徐长清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商务、外事、通信、大数据、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数据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侨联、对外友好协会、工商联、科协、老科协,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本溪南芬供电分公司、生态环境南芬分局、移动南芬分公司、联通南芬分公司、电信南芬分公司、石化等方面工作。


李  洪:区政府副区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民族、宗教、民政、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

联系区人武部、驻区部队、武警部队、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慈善总会、民族、宗教、气象、供销社、烟草专卖等方面工作。


王  瑞: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辽砚文化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辽砚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体育局、区文物局)、医疗保障分局、路政、铁路、海关、邮政、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驻区医疗机构、驻区院校等方面工作。


何志伟: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林业草原、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林草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区林业服务中心。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热力公司、燃气公司、辽东水务公司、省地质八队等方面工作。


朱凤兴: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南芬分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南芬分局、区司法局。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交警大队、高速二大队、区国家安全局、区法学会等方面工作。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区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沙莎、徐长清同志互补;李洪、王瑞同志互补;何志伟、朱凤兴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溪时,由沙莎同志负责协调。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