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6-00569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征收土地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29 成文日期: 2026-10-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告[2026]26号
关键词: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14:47:28 【字体:小 大】




为完善区域基础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障被征收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将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程家村村集体部分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批准征收土地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用途:

批准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辽政地[2026]524号;

批准时间:2026年9月23日;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项目名称:南芬区2026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本溪盛达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三、征收土地位置: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程家村

四、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

征收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程家村村集体土地1.3458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区片

地价

(万元/公顷)

农用地

1.2379 

Ⅰ

     105

建设用地

0.1079

Ⅰ

     105

合    计

1.3458

 

 

五、征收土地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按照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2026年批准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26〕1号)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农户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不服本次征地批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