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6-00033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026年度部门预算 (含“三公”经费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1-14 成文日期: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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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026年度部门预算 (含“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6-01-14 11:10:0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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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及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H1>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汇总分析全区发改、金融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发改、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

    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相关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及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定并实施组织区级战略物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区粮食、食糖、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

    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拟定和参与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

    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研究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上述领域的发展战略、布局规划、产业标准、产业集群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拟订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上述领域运行态势,提出相应的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日常运行中存在的生产要素供应等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提出以科技创新引导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管理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管理的工作。

    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工作,推进高新产业发展;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工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合理调整布局,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

    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各项政策,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管理,承担冶金、化工、建材、装备制造业、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供给工作。

    指导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组织申报及管理使用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建议;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体系,引导创业辅导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承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全区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企业间产品配套协作工作,为企业提供市场开拓的各种信息;组织企业参加各种促销活动;负责地区间对口帮扶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全区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参与制定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

    组织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究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城区服务业发展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推动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负责汇总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监测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拟定加快全区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对城区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流通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流通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拟定流通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流通领域依法行政和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的调价方案。拟定我区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价格改革方案;提出政府分级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范围、原则、作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分析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完善价格监测体系。负责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的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负责全区治理乱收费工作。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编制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科员2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H1>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307.3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3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包括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6.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307.3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5.47万元;

2.项目支出231.9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1.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5个,涉及资金230.92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54万元,增加0.04万元,增长2.67%。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持平,主要是由于无出国出境。

2.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增加0.04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主要是由于无公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6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无占用。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5个,涉及资金230.92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本财预〔2016〕478号)、《关于印发南芬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本财预〔2021〕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预算其他必须说明事项,在此一并进行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6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无占用。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6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无购置。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6年共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230.92万元,主要是:项目咨询服务费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退休费每月按时发放。

第五部分 附件

代码

11210505001135193U0

单位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单位负责人

刘恒国

财务负责人

刘恒国

填表人

乔科斯

电话号码(区号)

024

电话号码

43839569

分机号


单位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组织机构代码(各级技术监督局核发)

001135193

财政预算代码

036001

单位预算级次

2|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所在地区(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

210505|南芬区

单位基本性质

1

预算管理级次


隶属关系


报表类型

0|单户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10505001135193U

父节点

11210505001135193U7|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

总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小计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307.39

307.39

307.39

















 

支出预算总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307.39

75.47

70.65

4.82

231.92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4


1.5


1.5

0.04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总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