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fqrmzf-2025-00814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主要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妇女病普查、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女保健咨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和避孕咨询、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等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人,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所有人员均为财政全额补助编制。其中,事业管理岗位(副科级)1人;专业技术岗4人。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77.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4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包括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77.4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3.96万元;
2.项目支出23.4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1.4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较上年减少12.81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一名人员后新招录一名人员,因职级不同,工资标准发生变化。。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运行经费预算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2万元,具体为:计划购置安可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03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0.03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按照上级要求,由预算系统自动生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无。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