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fqrmzf-2025-0080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 发布日期: | 2025-01-19 | 成文日期: | 2025-01-1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本区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国家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组织执行全区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为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89.8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包括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89.8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9.8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新增事业人员3人。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单位运行经费预算4.2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等保运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中心无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06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0.06 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4年无公务招待费预算,2025年按公用经费2%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财政局统一管理中心资产。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财务结算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结算中心无退休人员。
004003财务结算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