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fqrmzf-2023-0001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党委部门预算 |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有关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掌握并反映全区民族和宗教方面的动态,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境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做斗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四)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培养、考察、选拔、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街道党工委的统战干部。
(六)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八)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统战理论研究规划,指导全区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
(九)负责指导各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区工商联工作。
(十)负责指导台办和民宗局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按照中央、省和市对台办的指示和要求,提出全区对台工作计划,研究拟定我区对台工作、涉台事务的相关规定。
(二)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对台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开展对台工作,督促和检查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对台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研究和提出对台经济工作计划,开展经济工作调研,为台商来我区投资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协商和组织全区各方面积极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和对台贸易,为台商兴办企业办理有关的手续。
(四)掌握全区的台资企业情况,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为台资企业服务,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经济纠纷,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五)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对台交流交往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区经济、文化、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学术等各领域同台湾进行对口交流与合作及两地人员往来、考察,会同有关部门接待台湾来访交流和考察团组及重点台胞。
(六)负责全区的对台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对台理论政策、方针和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
(七)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处理对台突发事件和涉台法律事务,受理台胞台属来信来访。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等课题研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办理并监督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成分的鉴定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
(五)负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社会事务方面的特殊情况和全区宗教事务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建议与意见。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
(七)负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合法权利和教职人员正常教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打击违法宗教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活动。
(八)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协调宗教界开展国际友好往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南芬区委统战部一家单位。
第三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芬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79.07万元。
二、关于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三、关于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南芬区委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区委统战部公用经费支出3.54万元,比2022年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南芬区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区委统战部无国有资产占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区委统战部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3年区委统战部收入79.07万元,比2022年增加13.42万元,2023年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中央财政拨款主要是经费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