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芬市监局行政处罚案件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本南市监当罚【2024】005号 | 南芬区思山岭广发酒坊 | 原材料未离地存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警告 | 2024年3月13日 | 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南市监当罚【2024】006号 | 南芬区老田纯粮酒坊 | 原材料未离地存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警告 | 2024年3月13日 | 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南市监当罚【2024】007号 | 南芬区老刘烧酒店 | 原材料未离地存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警告 | 2024年3月13日 | 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南市监当罚【2024】008号 | 南芬区李奎酒坊 | 原材料未离地存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警告 | 2024年3月13日 | 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