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人发〔2019〕14号 关于刘凤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30 14:25:3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本南人发〔2019〕14号 关于刘凤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经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刘凤梅同志南芬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赵 多同志南芬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南芬区人大常委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人事 任免 决定 抄 送:区委 区政府 区委组织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发:各街道人工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印发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