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法院 召开春季车辆安全教育工作会议
为确保车辆行车安全,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全面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更好地服务审执工作,4月24日上午,南芬区法院公务用车车队召开了车辆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全体驾驶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司法警察大队队长、车队负责人李鹤军主要从文明驾驶、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四个方面做了强调。要求全体驾驶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严守交通法规和各项工作纪律,牢牢把握住安全这个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生命与健康重于一切的安全理念。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出现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严格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派车单制度。要经常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我院车辆安全平稳运行。
随后,司法警察大队队长、车队负责人李鹤军就车辆安全管理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二是要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提高规范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协助各部门,为全院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结束后,各参会驾驶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车辆驾驶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身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好车辆维护工作,确保安全出行,为全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提供安全优质的驾驶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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