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法院火速出击成功扣压车辆 维护胜诉 权益一刻不缓
“喂,周法官,我发现之前找我们干活的那个人出现在思山岭某铁矿内。”
“好,你先看住线索,我们马上就到。”
3月16日上午10时,南芬区法院执行局周法官接到申请人路某的举报线索电话,立即组织执行干警火速前往思山岭某铁矿,到达现场后,意外的发现了被执行人公司的车辆,周法官火速联系法警,此时已是中午11点30分,他们顾不得吃上一口午饭,就立即赶赴车辆现场,不到两个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扣押到本院。
该案申请人陆某于2020年6月到被执行人处工作,在安装风管时,左腿被高压风管打伤,诊断为“胫骨骨折、腓总神经损伤”,坚定为八级伤残,经南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被执行人共计支付给申请人陆某216487.6元。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积极履行义务,反而拖延、逃避。见状,路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安徽某公司,督促尽快履行义务,但其却置若罔闻。后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该公司除了有一辆安徽牌照的皮卡车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该车辆无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今天,执行法官接到陆某打来的线索电话,火速出击,在法警队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车辆扣押送至南芬区法院。下一步,南芬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路某。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