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南芬区委第二轮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南芬区委3个巡察组完成进驻,十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全面展开。本轮巡察将对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中心9个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根据要求,区委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紧盯政府诚信、权力运用、中介机构、幕后交易、干部状态五个方面,重点监督检查以下9个方面情况:一看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二看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情况;三看司法权力运用、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情况;四看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情况;五看审批权力运用、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情况;六看监管权力运用、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情况;七看规范中介服务,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情况;八看整治幕后交易、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情况;九看干部担当作为、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情况。紧盯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南芬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根据有关规定,本轮巡察时间为2个月。开展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开通邮政信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和在线举报平台,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括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巡察组每个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9:00至16: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5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nfqxcz01@163.com;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zhouyan2138048@126.com。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邮箱:5105449@qq.com。3个区委巡察组统一设邮政邮箱: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11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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