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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 来源:南芬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10 13:54:16 浏览次数: 【字体:

                                       


草木蔓发,万物复苏。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素和依法维权能力南芬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在3月8日“三八”妇女节当天,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为主题的网络法治宣传活动,在区八五普法工作等新媒体向全区普法单位推送了《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受到广大妇女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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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其安全和健康,《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在订立书面劳动(聘用)合同时,不得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限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女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确保将《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贯彻落实到位,增强女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促进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