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委巡察办采取三项举措进一步 提高区委巡察报告质量 树立区委巡察的权威性
本溪市南芬区委巡察办根据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区委巡察报告质量,树立区委巡察的权威性。
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持续不断地学习才有未来。巡察是政治巡察,全体巡察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主动学习,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采用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巡前集中学和边巡边学相结合,专家讲座和查阅书籍、浏览网络文章相结合,个人思考和请教释惑相结合,研讨交流和现场督导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加强学习、提高本领,着重提高谈话突破和明察暗访的能力水平,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定性问题。
制定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各巡察组必须向巡察办报备巡察工作方案,同时巡察办加强实地督导等方式解决好问题底稿出现的质量问题。
加大报告审核力度。一篇巡察报告质量的高低与区委巡察组发现问题、定性问题、报告问题是否精准密切相关,也与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是否到位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区委巡察办的审核效果密切相关。区委巡察办改变以前“一对一”的审核方式,采取“N对N”的审核方式。由区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报告起草人带上巡察报告、谈话报告等问题材料与区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巡察报告初审责任人共同研究分析问题定性、问题表述,提前审核问题底稿,力求提高巡察报告反馈问题的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区委巡察质量,树立区委巡察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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