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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环保局积极做好核发 2019年排污许可证准备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5 15:35:3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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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计划》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通告》,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南芬区环保局开展了发放2019年排污许可证准备工作,就我区污水处理、锅炉、汽车、电池、肥料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相关事项,向相关企业下发通告50份。

一、核发范围

1、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场所、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2、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含自备锅炉的其他排污单位(不含电热锅炉);

3、肥料制造。

二、核发时限

以上在核发范围的排污单位应于2019年9月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工作,2019年9月20日完成申领。

三、申请程序

详见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通告内容。

下一步,我局会对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加大重视,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