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2019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11月15日,南芬区司法局就开展南芬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工作人员分别到思山岭、下马塘、铁山、郭家和南芬5个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选任工作。
方案就选任工作基本原则、工作步骤做出了详细规定。方案规定以随机抽选方式为主、以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为辅的人民陪审员产生的方式,对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必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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