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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作者:区环保局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9-20 13:41: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管,严查辐射安全隐患,严惩辐射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本溪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2018年6月开始,南芬区全面开展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采取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区环保局全面排查、市环保局重点检查的方式实施。按照“自查要到位、排查不缺位、抽查有重点、整改见实效”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为辖区内生产、销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检查内容包括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情况、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放射性同位素备案情况、辐射安全防护情况等。
    南芬区核技术利用单位主要有本钢南芬医院和南芬区南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家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无生产、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区环保局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报送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报告。同时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及时开展2018年度评估工作,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区环保局备案。
    通过此次排查,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和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我区核技术利用辐射环境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