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开展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焚烧黄纸冥币专项整治工作
为倡导社会新风,清除旧规陋俗,净化城市空气,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关于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南芬区于8月20日开展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焚烧黄纸冥币专项整治工作。
1. 成立领导小组。为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大队制定了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焚烧黄纸冥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大队长李峰为组长,执法一、二、三中队和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销售焚烧黄纸冥币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治理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我大队每日出动执法宣传车两台,在全区各主次干路循环播放禁止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销售和焚烧黄纸冥币宣传碟,在人口密集处张贴《关于禁止在城市道路两侧销售和焚烧冥纸冥币的通告》80份,为销售黄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商户发放禁止在城市道路两侧销售和焚烧黄纸冥币宣传单270多份。
3. 加大占道销售和焚烧黄纸冥币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在“中元节”来临前夕,加大巡查力度,对沿街商户店外摆卖、街头流动商贩占道销售黄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行为严肃处理。截止到目前,清理商户店外摆卖黄纸冥币103处,清理占道经营167处,暂扣黄纸冥币等祭祀用品920多份,劝导居民不要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黄纸冥币等祭祀用品800多人次。
针对“中元节”祭祀活动较为集中的时间段,我大队开展夜间执法,加强巡查,重点对街里中心路、滨河路十一个路口和郭家枫林道口等十字路口派专人看守,对违法占道销售和焚烧黄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品的行为,我大队将依照《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本溪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制止、清理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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