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
7月24日上午,南芬区督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徐圣君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我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铸件园主任陈青、环保局局长于兴洋、城住局副局长贺长文、林业局副局长王树利、下马塘办事处副主任孙福、国土南芬分局副局长尹宏百参加。
徐圣君传达了《关于印发枫林副省长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和整改及环境质量治理工作滞后地区约谈会上讲话的通知》(辽环督改办〔2018〕93号)和《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本溪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辽环督改办〔2018〕95号)文件精神,对我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梳理,对未销号案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对全区迎接本月末省级环保督察进行了部署。
强调六点意见,一是环保局对群众投诉案件进行一次再排查,防止问题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涉关部门。二是4216号案件“东方沈家铁矿倾倒矿渣破坏生态”问题,林业局和国土分局要上细研究,全面考虑问题的合法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确保整改到位通过审查,并收集相关材料。三是868号和6319号案件“本溪市各工业园区均无环评,无环保基础设施”问题,铸件园、下马塘和城住局要各司其责,决不能在更改整改时限,结合实际情况倒排工期,坚决不能突破8月底,管网要覆盖园区所有企业,要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施工建设进度。四是全区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软件和硬件两方面环保督察工作,补齐短板,特别是大气、水、土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要收集方案制定、会议记录、执法检查和预期效果等方面材料。五是城住局要做好城区扬尘管控、南芬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重点工作;环保局要加强宣传、加大监管力度,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防止督办件反弹复访,要列出问题清单。六是坚决防止整改不力,特别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做好反馈意见整改、群众投诉问题办理、水源地保护环境问题整改、“举一反三”环境问题整治及6月末市环保局督查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迎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溪开展的省级环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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