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纪委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力度 积极实践“第一种形态”
村委会干部党员工作日午间饮酒被通报,村集体资金使用要经过层层的审核签字。2017年以来,南芬区纪委坚持抓早抓小,紧盯“小官”、“小节”、“小钱”、“小权”,标本兼治,着力惩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教育,管住“小官”。协同区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举办专题培训,对全区村(居)委员会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纪检监察监督员进行农村法治建设、党规党纪及作风建设等培训,强化村官法纪意识,强化廉洁为民执法理念。
严明纪律,深究“小节”。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等规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划明底线红线。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严查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问题,协同区督查室严肃整治上下班迟到、早退及擅离工作岗位、上班时间玩游戏等违纪行为;加强对基层站所、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的检查,对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严肃执纪,紧盯“小钱”。由纪委牵头,组织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召开全区反腐败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会议,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小组,突出农村低保、养老及各种扶贫领域资金等方面“小钱”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执纪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严查快办贪污挪用、截留克扣等违纪行为。
严格监督,看紧“小权”。督促各街道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村账街管政策,把大到5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建设,小到村集体的林地流转等方面,都纳入村务、政务公示范围,堵塞监管漏洞。明确街道纪工委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联络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两个层面的监督主体和主责,扎紧“权力”笼子,堵塞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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