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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南芬区于11月26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区委、区政府对此次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制定并公布了《南芬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并下发到了全区各个部门,就普查工作目标、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等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力争做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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