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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政监察 营造良好氛围 为塑造“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南芬区纪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的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企业排阻清障,保驾护航。一是实行有诉必查制度。开展“优化环境服务年”专项举报活动,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和举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权勒卡、以权谋私,顶抗拖磨、推诿扯皮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实施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绿色投诉通道,对部门或个人的举报,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的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3839317,受理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举报和投诉。三是实行跟踪督查制度,对部门自查整改和企业、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并登记备案,处理结果实行反馈回复。四是实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问责制度,对查证属实的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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