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切实采取“三项措施”确保非公企业团组织全覆盖
为深入开展“迎接党的十七大,五联五保促振兴”主题实践活动,团区委结合南芬区非公有制企业实际情况,对符合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全部独立组建团总支或团支部,对不符合独立建团条件的,切实采取“三项措施”,确保非公企业团组织全覆盖。
一是企业联合建团。团区委要求各乡(镇)办团委要对辖区不能独立建立团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联合建团工作,即对辖区内有2家以上不符合独立建立团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联合,组建联合团组织。二是行业联合建团。根据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多为选厂和矿厂这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行业联合建团工作。三是村企联合建团。对于以上两种情况还不能实现建立团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团区委积极开展工作,将企业团建工作纳入属地村或社区团组织,实现村企、社区企业联合,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全覆盖。 (稿件来源:南芬组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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