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表率部门,更好地肩负起十七大赋予组织工作的重要历史使命,根据中央、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印发〈关于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本组发〔2008〕1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区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南芬组工信息2008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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